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 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 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 宗王世,汉为置二 千石,去“丞相 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 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 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