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 改正朔, 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 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