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 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 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 力竭任以徇其君矣 。是故主独 制於天下而无所制 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 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