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 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, 则战攻非 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 都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 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 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 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 都小县置社 ,有市之邑莫 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 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 尸死扶伤, 虽若有功也, 军出费,中哭泣,则 伤主心矣。死者 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 药,完者内酺而华 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