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