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 外宽,内深次骨。 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 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 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 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 :“君为天子决平, 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 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 何古之法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