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 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 事,民多化 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 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 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