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 。四年,至 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 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 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 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 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 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