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 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私利 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 求利逆暴:譬无 异於操白 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 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 主上,用居 上为右;试官不让 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 有,以少 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 ,虚公家:此夫 为盗不操矛 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 也,欺父母未有 罪而弑君未伐 者也。何以 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