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 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 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 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 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 论有馀,习 文法吏事,而又 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 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 ,以此日益亲贵 。尝与公卿约 议,至上 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 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 之,不忠。”上 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 不知臣者以臣为 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 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