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 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 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 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 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 ;为私斗 者,各以轻重被刑 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 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 举以为收孥。 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 明尊卑爵秩等级, 各以差次名田 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 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 芬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