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 今犯法已论, 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 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 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 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 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 ,又以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 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