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