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 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 战攻非所先。战者 ,国之残 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 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 炊之,杀 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 ,君翳酿,通都小 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 日,尸死扶伤,虽若 有功也, 军出费, 中哭泣,则 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 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