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 :高祖时诸侯皆赋 ,得自除 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 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 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 石,去“丞 相”曰“相 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 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 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