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 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 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 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 生之属。大群 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 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 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 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 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 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 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 或至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食 ,坐连诸郡,甚 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 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 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 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 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 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