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