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 ,而郡守、都 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 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 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 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 缚辱郡太 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 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 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 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 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 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 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 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 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 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 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 ,二千石 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 敢发,恐不能 得,坐课累府 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