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 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 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 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 传车马被具 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 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 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 乏而已,不敢 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