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