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