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 肉刑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