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