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 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 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 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 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 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 百里。会 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 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 大抵尽诋以 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 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