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 条侯。书既闻 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 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 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 曰:“臣所 买器,乃葬器 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 遂入廷尉。因不 食五日, 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