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 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 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 中以往郡 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 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 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 岁万馀人,费皆仰 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 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 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