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