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 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 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 为塞。又使 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 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 方。三十四 年,適治 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 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