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 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 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 南海,以 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 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 山,以为十四 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 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 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