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 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 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 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