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 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 鹩,以受公奉;事 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 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 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 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 ,以无为有, 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 食饮驱驰,从姬 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 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 未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