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 ;三年不为乐 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 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 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 。夫三年之丧 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