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 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 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 车而出。君闻 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 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 子色衰而 爱弛,得罪於 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 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 ,前见贤而後获 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 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