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 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 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 彼战之为残也,士 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 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 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 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 置社,有市之邑 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 也。夫战 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 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 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 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