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泽曰: 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卒 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 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 以致治; 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魏公子 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 里。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 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 强国,不辞祸凶。 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 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 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 名,虽义之所 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 可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