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 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 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 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 调盐铁助赋 ,故能赡之。 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 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