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