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 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 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