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 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