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 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 宗王世,汉 为置二千 石,去“丞相”曰 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 。其後诸 侯贫者或 乘牛车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