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 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 所先。战者 ,国之残也,而都 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 矣。彼战之为残也 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 ,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 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 市之邑莫不止事而 奉王,则此虚中之 计也。夫战之明 日,尸死扶伤 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