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 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 放温舒,而吏民 益轻犯法,盗 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 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 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 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 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 数也。於是天 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 衣绣衣,持节, 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 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 复聚党阻山川者 ,往往而 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 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 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 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 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 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