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 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 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 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 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 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