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 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 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 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 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 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 则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旨 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 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 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