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