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 人主病不广大 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 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 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 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 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 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 子常说,所 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 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 。汲黯庭诘弘 曰:“齐人多诈 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 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 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 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 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 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