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 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