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 信,又何罪之 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 私人。其夫且归 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 药酒以待之矣 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 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 妾一僵而其 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 于笞,此以忠 信得罪者也。臣之 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