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 尚方甲楯五百被可 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 既闻上,上下吏。 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 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 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 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 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