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 “夫忠信,又何罪 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 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 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 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 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 母,乃阳僵弃酒。 主父大怒而笞之。 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 ,此以忠信 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 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